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鹤溪片B-64-02-1地块
作者: 来源:本站 2022-01-13
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鹤溪片B-64-02-1地块位于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鹤溪片溪三路西侧,行政上隶属于平阳县水头镇鹤溪社区中元村。本次地块土壤污染调查范围共占地面积12997m2。其地理位置为东经120°22′24.18″至120°22′28.34″,北纬27°39′13.47″至27°39′19.27″。地块内区域一直作为农用地使用。现该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因此以《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标准调查该地块。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第五十九条文件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调查报告。同时为保障规划后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鹤溪片B-64-02-1地块的用地安全,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第二条“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是指对疑似污染地块开展的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活动,以及对污染地块开展的土壤环境初步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及其效果评估等活动”。为了确定本项目地是否为污染地块,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于2021年9月-2021年10月对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鹤溪片B-64-02-1地块开展环境调查工作。我单位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走访和环境调查等工作的基础上,对项目地块布设了7个土壤检测点和4个地下水检测井(含场地外的背景对照点),共送检土壤样品31个,地下水样品5个。现场利用快速检测仪器测定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及土层性质变化作为样品送检的依据;土壤样品实验室检测指标主要为pH、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基本项目》(GB36600-2018)45项指标等共48项指标。地下水样品实验室检测指标主要为pH、氨氮、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基本项目》(GB36600-2018)45项指标等共49项指标。本项目的土壤样品和地下水样品检测均委托浙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地块初步环境调查结果显示:
1、土壤检测结果:
土壤pH值范围为5.12-8.10。土壤检测结果分析,除常规指标pH外检出了9项指标,为重金属7项(砷、镉、铜、铅、汞、镍、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2项(二氯甲烷、氯仿);其余指标均未检出。所有检测因子均未检出或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土壤平行样分析测试合格率为98.6%,符合质量控制要求。
2、地下水检测结果:
地下水pH值范围为7.1-7.8。地下水检测结果分析,除常规指标pH外,检出指标有9项,其中重金属6项(砷、铜、铅、镍、汞、镉),挥发性有机物1项(二氯甲烷),半挥发性有机物2项(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通过对比《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分类指标,地块内砷、铅、汞、二氯甲烷、氨氮指标均达到Ⅲ类水标准,因此场地内地下水质量划为Ⅲ类地下水。地下水平行样分析测试合格率为100%,符合质量控制要求。
场地所有土壤的检测因子均未检出或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场地内无土壤关注污染物,项目用地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不涉及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地下水符合后续的用地规划需求,因此本调查报告认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地块详细调查工作,该地块可直接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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