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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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核心片区桃花岛单元(0577-WZ-HX-08)T04-15地块风险评估报告项目公示

  作者:    来源:本站    2022-07-25    

温州市核心片区桃花岛单元(0577- WZ- HX- 08 ) T04-15地块位于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地块东侧为蒲帛路,南侧为思源路,西侧和北侧为蒲密路,占地面积为25450平方米根据《温州市核心片区商务中心单元(0577-WZ-HX-08)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GB 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14月,业主单位委托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开展了温州市核心片区桃花岛单元(0577-WZ-HX-08 )T04-1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本地块属于污染地块,对人体健康存在一定风险,需要开展地块风险评估及后续相关工作。

2022年3月,启动了该地块环境风险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在第一类用地类型下,本地块地下水污染风险水平可接受,地下水污染物在不直接饮用的前提下无需修复;地块土壤六价铬、苯并(a)芘、二苯并(a, h)蒽、苯并(a)蒽、苯并(b)荧蒽、总石油烃(C10-C40)、茚并(1,2,3-cd)芘超过了可接受风险水平。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土壤污染风险水平不可接受,应纳入《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需进行修复的土壤污染物指标与修复目标六价络为3mg/kg、苯并(a)芘为0.55mg/kg、二苯并(a, h)蔥为0.55mg/kg、 苯并(a)蔥5.5mg/kg、苯并(b)荧蔥为5.5mg/kg、总石油(Cl0-C40)为826mg/kg、(1,2,3-cd)芘为5.5mg/kg。通过绘制污染修复范围和检测采样深度,确定本地块污染土壤综合污染修复土方量约为 46474.89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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