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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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高湖镇C10-05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 初步调查报告项目公示

  作者:    来源:本站    2022-01-14    

青田县高湖镇C10-05北侧地块位于青田县高湖镇高湖村,地块北面为新建住宅楼、东面为圣龙街街道、南面为青田县新发阀门厂、西面为新建路,地块占地面积7737.718平方米(约11.606亩)。地块原为青田永强阀门铸造厂(1993-2014年)、青田东凤阀门制造有限公司(1992-2014年)和青田县鹤福制造有限公司(2004-2014年)生产用地,从事阀门加工。2014年地块内企业均停产,生产设备拆除,构筑物保留至今。根据青田县土地储备中心提供的地块规划得知,其用地类型为住宅用地/商服用地(R21/B1),调查选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筛查评价。

1、土壤质量状况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表明,土壤除pH值外,共8种重金属和无机物(铜、镍、镉、铅、汞、砷、铬、六价铬)、1种挥发性有机物(甲苯)、石油烃(C10-C40)存在不同程度检出,所有检测因子检出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2、地下水质量状况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表明,地下水共14种重金属和无机物(铜、镍、镉、砷、汞、六价铬、锰、铅、铬、铁、耗氧量、硫酸盐、硝酸盐氮、氨氮)、1种挥发性有机物(甲苯)、4种半挥发性有机物(萘、苯胺、苯并(b)荧蒽和二苯并(a,h)蒽)、石油烃(C10-C40)存在不同程度检出,所有检出因子均满足超过GB/T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类限值,环境与人体的健康风险可接受。

青田县高湖镇C10-05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土壤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要求。地块内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限值,环境与人体的健康风险可接受。

综上所述,青田县高湖镇C10-05北侧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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