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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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城市中央绿轴G-41c地块土壤污染状况 初步调查报告项目公示

  作者:    来源:本站    2021-09-03    

温州市城市中央绿轴G-41c地块位于瓯海区梧田街道,占地面积为14903 m2(合22.3545亩)。根据《温州市城市中央绿轴区域G-4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19年),温州市城市中央绿轴G-41c地块变更为商业用地B1,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规定的第二类建设用地。

本地块土壤检测项目为pH、《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基本项目》(GB36600-2018)基本项目、总铬、锌及有机农药类等共56项指标。地下水检测项目为pH、《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基本项目》(GB36600-2018)基本项目、总铬、锌及有机农药类等共55项指标。

本地块共布设土壤采样点9个,地下水检测井4个,采集36个土壤样品和 4个地下水样品;同时布设 1个对照点,采集了4个土壤样品和 1个地下水样品。

本地块内土壤样品,除pH外,检出了10项指标,分别为砷、六价铬、镉、铜、铅、汞、镍、铬、锌、石油烃,所有检出项值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 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地下水,除pH外,共检出10项指标,分别为砷、六价铬、铜、铅、镍、汞、铬、锌、1,2-二氯乙烷以及苯胺。铬及苯胺未超出相关标准限值,砷、六价铬、铜、铅、镍、汞、锌及1,2-二氯乙烷检出值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水限值,地下水质量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水标准。

温州市城市中央绿轴G-41c地块土壤检出指标结果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温州市城市中央绿轴G-41c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要求,可直接作为商业用地(B1)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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