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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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本站    2020-11-24    

关于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编号: WZHX2020-10-211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政办发〔2015〕8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相应服务的银行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序号

采购内容

相关说明

资金存放规模

具体要求

1

公款竞争性存放

存款服务期内,如招标人另有资金存放在本次中标的银行内,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同的存款服务条件。

10000万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银行为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温州市区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四)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允许以省分行或者省分行授权支行为投标主体。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统一以省农信联社为投标主体进行参与。

三、获取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供应商投标登记(请下载打印填写加盖公章,见附件)

2、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备查);

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备查)。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4、投标人如为支行的,则需提供浙江省分行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简介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注:本次所提交书面资料仅作为获取招标文件之用,并不作为投标时的资格审查依据,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投标时提交资料为准。

四、标书发售及开标:

1.招标文件公开发售时间:2020年11月24 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法定休息日除外)(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东游路东游大厦1505室(新南亚大酒店对面);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2 1509:30分整;

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东游路东游大厦1505室(新南亚大酒店对面)。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  12   15 09 :30分整;

开标地点:温州市东游路东游大厦1505室(新南亚大酒店对面)。

六、公告期限:7个工作日(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人: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

联系人:  鲁先生   

电话:0577-88427282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东游路东游大厦1505室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 0577-88899066

 

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

2020年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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