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安共建
分享到

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 关于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站    2020-02-21    

队属各单位:

    当前,队属单位正按要求开始复工,疫情也最有可能趁机而入,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根据省局通知要求,为了进一步落实下一阶段疫情防控和复工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反弹,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结合大队实际,制订如下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一、实行错峰上班。疫情防控期间,早上上班时间调整为8:00-9:00,职工尽量避开高峰。

二、严格体温测量制度。保安不得在8:00之前开门进人。体温测量点的工作人员8:00前到岗,对于体温测量正常、持有绿色健康码、并经过登记的人员,方可允许进入办公区。在8:00-9:00这个高峰时段,增加一组体测人员,具体由保安人员及后勤人员组成。

三、加强人员返岗管理。各单位对拟返岗的人员,重点核查员工信息,排查确认无异常后的员工方可返岗上班。做好返岗人员报告工作,各单位要提前一天将人员名单向大队安卫科韦庆丰科长备案。严格执行员工信息日报制度,不得瞒报、迟报。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四、严格“一表一书”申报。所有来队职工,都应提交由本人填报的《健康申报表》和《防疫承诺书》,各单位安全员负责及时收齐,并当日报送安卫科备案。2月24日-28日,大队安卫科联合监察室将对各单位资料填写情况进行督查。对各单位防控落实开展检查、督查。对落实不力、失职的要追责。

五、落实办公室及楼层管控责任。各单位负责人是所负责办公区及楼层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专管员落实日常监管。办公区及楼层管控任务分配如下:

1、地矿大楼:勘察院,专管员吴申鸣;

2、地质大厦7楼:浙南公司,专管员季刚强;

3、地质大厦8楼:单号自然院,专管员周鑫策;双号土勘院专管员周闽敏;

4、地质大厦9楼:单号地环院,专管员陈公远;双号海勘院,专管员胡瑛;

5、地质大厦10楼:单号矿一院,专管员林道秀;双号矿二院,专管员林莉;

6、地质大厦11楼:后勤科郭伟;

7、地质大厦12楼:安卫科韦庆丰;

8、地质大厦13楼-14楼:测绘院,专管员赵心绮;

9、地质大厦15-17楼:测试中心,专管员徐恩伟。

 

 

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

2020年2月21日


版权所有: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 备案号: 浙ICP备16006943号 CopyRight© 2018 11th Geology Team Of Zhejiang Province All rights reserved.

浙公网安备 330304020002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