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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站    2020-02-15    


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队属各单位、各科室: 

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动队属各单位恢复正 常生产,根据省地质勘查局《关于统筹做好局系统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大队实际,现就统筹做好大队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履职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各项决策部署 

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已进入关键阶段,企业复工复产面临严峻形势。队企各级机关要积极发挥职能、扎实开展工作,为坚定不移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稳妥有序打好经济发展总体战提供坚强保障。一是进一步坚定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决心。各单位各部门要一以贯之地落实好中央、省委和局党委各项决策部署,以“三个地”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六个转变”和“五个没有变”之间的关系,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合力打赢防控阻击战、发展总体战。二是推动各级机关尽快恢复正常运转。各级要正确处理防控疫情和保证机关部门工作正常运行的关系,既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返岗管理的通知》要求,又要科学研判疫情发展和机关工作需要,在确保自身防疫安全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好上岗,该到岗到位的要到岗到位,做到重要关键岗位恢复正常、辅助岗位有人值守,让机关部门各项工作尽快正常运转起来。三是全力开展“三服务”活动,建立驻企服务机制。队企机关要把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与深化“三服务”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大队成立驻各单位服务工作组,由分管队领导兼任组长,选派队领导分管的科室长深入生产经营一线开展服务,全力帮助各单位(项目)协调解决原材料供应、劳务用工、业主沟通、防控物资采购等各方面困难。四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各级机关要以“最多跑一次”的理念,更加直接高效地帮助生产单位(项目)渡过难关,全力服务各单位(项目)复工复产,及时掌握动态,回应基层需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基层干部员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第一线。

二、坚持防疫优先,继续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随着返岗返工高峰的来临,防控工作又将面临新的挑战。队属各单位、各科室要坚持防疫优先原则,始终把做好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认真贯彻省地质勘查局部署要求,服从驻地党委政府指挥和管理,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全队“一盘棋”,切实落实好责任、发挥好作用、当好表率,抓好任务落实,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各单位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细做实各项工作,落实好“五严格一加强”:

(一)严格落实“一人一表”登记制度个人要如实报告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重点疫区(湖北等)人员接触情况、密切接触的直系亲属健康状况及其个人联系方式等信息。有关信息不全的,要尽快组织排查补充完整。要建立健全个人信息日报告制度和重要信息查验比对机制,实行个人申报信息承诺制,比对信息无异常人员方可批准返岗。目前仍滞留在重点疫区的人员,一律推迟返回;已返回的,要求其必须向居住地社区报备,并督促其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采取居家隔离等措施。建立与居家隔离人员居住地社区的联动机制,动态掌握居家隔离情况,配合做好隔离措施落实,确保重点人群不失管、不脱管。

(二)严格落实办公区、生活区全封闭管理规定。特别是要加强对办公场所的管理,所有进出办公大楼人员必须戴好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并登记,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否则,应劝其赴医院就诊或居家隔离观察。近期有过重点疫区(湖北等)接触史以及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及其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快递、外卖等要指定位置集中统一存放,经消毒后由购买人自行取走。

(三)严格落实重点部位、重点人员清洗消毒工作。要加强集中场所(如电梯、厨房、卫生间、会议室)的定期通风和消毒工作,改进用餐方式,取消食堂集中用餐制,有条件的可实行错时分散就餐或送餐制。加强对大队基地物业、项目食堂等一线上岗人员筛查管控,准确掌握每位上岗人员详细信息(包括身体健康情况、春节期间外出情况、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情况、直系亲属健康状况等),实行“一人一档”登记备案,上岗前测温正常并做好消毒防护后方可上岗。

(四)严格落实必要的防护措施。加强口罩、测温仪、消毒水等必要物资保障力度,努力满足员工正常工作需要。要教育员工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勤洗手、戴口罩,切实把防控工作做细做实。坚持每日对全体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监测,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的,要立即进行隔离消毒,并及时送诊。

(五)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近期原则上不召开或举办人员聚集性的会议和学习培训,不必要的会议一律取消,非紧急的会议一律推迟,鼓励使用钉钉视频会议、办公系统和短信平台线上办公。

(六)加强疫情防控的科普宣传和教育提醒各单位要教育所属员工尽量避免进入商场、酒店、农贸市场、超市等人流密集场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无特殊情况不串门、不聚会,做到外出戴口罩、进家必消毒。严禁在疫情未解除期间举办聚餐、群体性酒宴家宴等活动。一经发现,对组织者、参与者严肃处理。

三、坚持有章有序,积极做好复工复产各项工作 

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和温州市政府确定的行业复工复产时间表,在确保疫情可控的前提下,按照全队“一盘棋”“分类、分批、有序、有条件”的复工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有序推动所属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努力将疫情对大队地勘经济的影响降到最低。

(一)复工复产的总体要求。根据省局党委要求,决定上班(复工)的单位,总体要做到“三个必须”:一是工作、生活、就餐等场所的疫情防控措施必须落实到位;二是口罩、红外测温仪、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必须保障到位;三是隔离、消毒、体温测量、摸底排查、动态监测等疫情防控工作必须安排到位,做到严格防范、科学防范。

(二)复工复产前要做到“六个到位”

一是主体责任要落实到位。企业是疫情防控的重要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所在企业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法人负责制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大队、企业、项目部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合力应对的疫情防控机制,签订承诺书。

二是防控方案要制定到位。企业要结合生产实际和员工状况,制订切实可行的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其中应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做到“一企一方案”“一项目一方案”。

三是员工信息要摸排到位。要认真核查员工信息(包括来源地、返浙时间和交通方式、前14天本人外出情况、同住人员健康状况、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情况,是否有与确诊或疑似病人接触情况等),排查确认无异常的员工方可返岗上班。对来自重点疫区的员工要求其暂缓返岗。

四是联动机制要落实到位。要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指挥部,组成工作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防控责任细化落实到项目、班组和每一位员工。要落实专职人员,每天按时如实将员工健康状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向所在地政府和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五是防疫物资要储备到位。要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项目)测温点和临时隔离室,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做好复工复产前企业员工的各类防疫物资储备。

六是安全生产要保障到位。要对原材料储备情况进行盘

点、研判,保障连续生产周期,对生产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职业卫生和劳动防护到位。要通过微信、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员工的岗前安全生产教育,确保企业安全运行。

(三)复工复产后要做到“五个强化”

一是强化员工管理。要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健康台账,每日上岗前对全体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要求员工工作全程佩戴口罩,生产作业中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和面对面交流,如有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状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待疫情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期间,各单位(项目)不得从疫情严重地区新招聘员工,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

二是强化就餐住宿管理。对项目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实行全封闭管理,每日对进出人员、车辆进行实名登记,外来人员、车辆要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推行盒饭制、分餐制,采取错时分散进餐、食堂送餐等方式,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严格控制宿舍居住人数,项目部务工人员在疫情期间不得随意外出,做到不串门、不聚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是强化卫生防护。每日对工作场所、食堂、宿室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门把手、电梯、按钮等重点公用区域应进行定时多次消毒。暂停使用中央空调,使用单体空调的单位要定期清洗。及时按需向员工发放疫情防护用品,倡导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要求分类处置各类垃圾,确保工作和生活环境干净整洁。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利用大队网站、内部微信群、QQ群、宣传栏、公告栏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疫情防控知识健康宣教,使员工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提高防护意识,掌握防护要点,做好自我防疫管理,对可能出现的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五是强化应急管理各单位(项目)发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大队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由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类别按规定及时采取最高可停工停产的应急措施,并立即向省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对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疑似症状的,按相关规定第一时间隔离消毒,并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

(四)复工复产保障服务要做到“四个加强”

一是加强政治保障。大队成立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由大队党委副书记、副队长袁波兼任专班组长,付传君、鲁广竹、韦庆丰、杨艳、徐良明、叶良荣为组员。主要负责指导队属各单位统筹做好复工复产计划、方案制定,督促检查复工复产后防疫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困难。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统筹有序做好单位(项目)复工复产工作。

二是加强复工复产审查。各企业复工复产要经大队批准报省局同意后向属地政府申请,拟复工复产项目按地方审批程序报批核准后,必须由大队报局备案后才能正式复工复产。凡疫情防控物资不到位、防疫工作方案未制定、返岗员工情况未摸排、消毒消杀和安全检查未落实、审核报备程序未执行的企业(项目),一律严禁复工生产。

三是加强服务指导。大队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要重点研究疫情对企业(项目)运行带来的影响,着力帮助协调解决疫情防控物资短缺等复工复产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企业要针对生产任务繁重、岗位缺员、风险隐患增多等实际,健全完善疫情状态下生产经营和安全预案,加强危险源排查与治理,提高防控能力,彻底排除生产状态下的风险隐患,确保疫情防控有效、复工复产有序、施工生产安全和员工队伍稳定。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大队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对拟复工复产的的企业(项目)进行复工复产条件符合性的事前检查,督促已复工复产的企业严格履行好主体责任,落实好防控工作各项措施,重点检查防控方案落实情况。

四、强化组织领导,严明工作纪律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作出妥善安排。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密切关注疫情变化,随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主动作为、不等不靠,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及时研究工作措施。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把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作为守初心、担使命的重要考场,带头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带头做好复工复产准备,带头宣传各级部署要求,带头参加社区志愿者服务,在防控疫情斗争中锤炼组织力、战斗力。要严明工作纪律,强化激励问责。要大力宣扬全队上下在抗击疫情工作中挺身而出、英勇奋斗的先进典型,传递正能量,增强凝聚力;对疫情防控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进行问责处理。

 

 

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办公室

2020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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