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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站    2020-02-05    

浙十一地】新冠肺炎2020年第1号

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19年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出现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我市部分地区也出现了曾有武汉暴露史的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当前正值冬春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通知如下:

1.近一个月内去过武汉的同事,可就近医院去检查一次,检查费用据实回队报销。

2.近期从武汉回来的同事,请自觉在家隔离观察。春节期间外出探亲旅行度假的同事,应加强安全防范。如有发烧症状请及时就医。

3.所有职工各自做好每天体温记录,记录到春节放假后上班为止。

4.每个职工自购体温计、口罩、洗手液等相关防疫用品,每人限额300元。职工上班时带体温记录及购物票据报销,各单位及时将汇总材料交安卫科,统一在大队安措经费中列支。

5.各单位应重点做好临时工即农民工的排查,比如测绘院、勘察院的临时工,在春节后复工前必须先申报近2周行程,是否去过武汉以及与武汉人交集,农民工第一时间体检,无问题方可上岗复工,相关人员名单报大队安卫科备案。                            

 

                              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

2020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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