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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民道德建设  稳步实现精神富有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2012-08-07    

 

 

编者按:72426日,全省文明办主任读书会在开化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今年上半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下半年工作,并着重围绕本年度公民道德建设主题进行务虚研讨。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龚吟怡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陈海良主持会议,衢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诸葛慧艳,开化县委书记方健忠,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杨苏萍出席,省文明办各处处长、11个市文明办主任参加读书会。现特将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龚吟怡讲话刊登,以让文明办系统同志结合工作实际,从各个角度学习体会。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   稳步实现精神富有
——在全省文明办主任读书会上的讲话

2012725
 

同志们:
       
按照惯例,每年78月份,省文明办系统都会举办一期读书会。读书会坚持围绕精神文明建设尤其是公民道德建设主题,从不同角度进行学习、研究、探讨,这对于把握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规律,分析当前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谋划推进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的新举措,具有重要意义。
     每年的读书会,都是以务虚的形式进行,不仅仅是工作总结交流会,会议的重点在于围绕工作任务所进行的思考和交流。一天来,大家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公民道德建设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大家都谈得很好,有些文明办主任虽然刚上任不久,但也作了很好的发言,说明进入角色还是很快的。下面,我结合自己对公民道德建设一些问题的思考和体会,与大家作个探讨和交流。
       
一、深刻理解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
        今年4月,经过省文明办历时一年多的调研论证、组织起草工作,省委正式颁布了《浙江省公民道德建设纲要》,这是我省思想道德建设、宣传工作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与此同时,酝酿了多时的浙江省公民道德养成计划,也作为我省文化强省建设十大计划之一,于近期由省委颁布实施。6月初召开的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上,提出了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的宏伟目标,确定了以务实、守信、崇学、向善为内涵的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应该说浙江发展到目前的阶段,相当一部分人并不缺钱,物质富裕是没问题的,新的历史任务更应侧重在精神层面,即精神富有上,而实现精神富有目标,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是其中重要的内容。近期省委围绕公民道德建设密集出台的几项重要的制度化举措,意味着积极弘扬浙江人共同价值观,扎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和有力道德支撑,将日益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公民道德建设要明确目标、理清思路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民道德建设必须围绕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的总目标,强调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化的价值观念和社会思潮,在尊重差异中扩大社会认同,在包容多样中增进思想共识,在全社会形成守规则、重礼仪、懂感恩、讲诚信、有责任、做好事的良好道德风尚。首先,要围绕建设现代化浙江目标,厘清道德建设与精神富有的关系,厘清道德建设与文明办工作职能的关系,回溯道德建设理论与实践发展的脉络,总结经验和创新做法。其次,要认清公民道德建设在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中的地位和作用。认清公民道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文化建设的核心和灵魂,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培育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人与自我和谐的道德基础。再次,要深入研究当前公民道德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概括当前公民道德建设的新特点、新内容,不断探索新规律。最后,要着眼于机制建设和制度保障。根据社会主义道德发生、发展和建设的规律,探索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逐步建立起公民道德建设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和制度保障。
       
(二)公民道德建设要立足现实、把握规律
       
随着两富战略的提出,在未来五年乃至很长一个时期,我们不仅要在物质上获得更高的富裕,在精神上也要获得更大的富有——这是我们面对的现实,说明人们对精神富有的追求已经有了更高更迫切的期待。首先,公民道德建设应该拓展思路、放宽眼界,立足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来谋划。毫无疑问,宣传、教育、实践是公民道德建设的三个关键环节,这是我们在实践中得出的宝贵经验和规律总结,在《纲要》中也已作了明确。通过宣传、教育和实践,引导人们增进道德认知,培育道德理性,提升道德境界,在社会生活中更充分地体现善良、关爱与高尚的品质。其次,公民道德建设要着眼于培育与人为善、乐于助人的道德情感和见利思义、顾全大局的处事原则;培养公民的诚信观念、规则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升道德情操和思想素质,构筑起自觉抵御不良风气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公民道德建设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

  公民道德建设必须针对重点问题开展工作。今年,中央已多次召开关于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各类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在与人民群众生活关联度高、社会关心关注度高的食品行业、窗口行业和公共场所三个领域开展治理和教育活动。中央的部署,为我们抓好道德建设进一步明确了方向,也充分体现了公民道德建设要在抓重点、攻难点上下功夫的要求。当前,公民道德建设领域还存在着以下一些难点亟待研究:首先是指导思想的一元化要求与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多元化之间关系的问题。如何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用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念统领和整合多元价值取向,需要花大力气去研究。其次是思想道德建设与社会生活相协调的问题。如何从社会现实出发,使公民道德建设的先进性要求和理想性目标与社会现实生活协调起来,这也是一个需要下功夫研究的问题。最后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长期性和反复性问题。如何形成公民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使之制度化,避免反复和反弹,这又是一个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四)公民道德建设要健全机制、强化保障

   公民道德建设离不开机制保障。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有必要将基本的行为规范和公序良俗制度化,使之上升到道德层面。在制度设计上,首先要对公民道德建设作出整体布局和具体规划,我省的《纲要》就是要发挥这样的作用。其次要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道德建设的职责分工,对各类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言行举止作出规定,并有相应的惩处和激励性内容,各地各部门在《纲要》的贯彻和实施过程中,要根据《纲要》内容进一步加以细化和明确。最后要对公民道德建设所需要的保障条件进一步予以明确和跟进。只有规定到位、职责明确、条件充分、工作规范,并且长期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公民道德建设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
       
(五)公民道德建设要勇于探索、不断创新
       
应该说,近些年我省在公民道德建设的探索和创新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设计并推出了旨在加强道德理论研究的(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会暨)道德论坛,促进统筹城乡文明一体化发展的文明县(市、区)创建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3510”工作思路、春泥计划,提高农村文明程度、提升农民文明素质的千镇万村种文化双万结对共建文明乡风评议等一大批具有浙江特色的生动鲜活且行之有效的载体,使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公民道德建设总体呈现出全面推进、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环境和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都发生了巨大变化,道德建设的理念和模式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结合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奋斗目标和公民道德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我们还应在一些方面继续努力探索,如加强对不道德行为和社会丑恶现象的监督干预、对道德模范评选的规范管理、对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载体进行设计等。

  上述五个方面,不仅是下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近年来我省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的经验总结。下面,结合当前我省工作实际,我再谈谈需要重点关注的几方面内容:
       
二、准确把握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努力方向
        (一)发挥榜样作用,以典型示范推进公民道德建设
       
近些年,我省在公民道德建设领域涌现出很多好做法好经验,特别是注重发挥道德建设先进典型的作用,用他们的感人事迹教育和激励群众,是推动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省涌现出了以郭文标、吴菊萍、毛陈冰、吴斌等为代表的一大批道德建设的模范人物和先进典型,以及宁波道德讲堂、湖州文明五心好公民评选、丽水道德模范宣传一条街及金华道德榜样墙、衢州最美衢州创建等载体。各地通过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道德模范故事汇基层巡演、道德模范基层巡讲等一系列活动,引导和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使先进典型的高尚情操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极大地推动了我省公民道德建设步伐,被中央文明办领导誉为道德高地
但在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一些地方对突发事件中涌现出来的道德典型(特别是见义勇为类的)比较敏感、宣传和推广做得比较到位,但却对普通群众中长年累月、默默无闻散发着道德光芒的道德典型挖掘不够,对突然涌现的道德典型宣传过多、平时细水长流式的经常性的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道德典型的关爱机制有待完善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势必影响了道德典型作用的发挥程度和教育效果的持续长度。因此,在实践中:
        1
.思想上要全方位关注。人民群众每时每刻都发生着生动的道德故事,随时随地都可能会涌现出草根英雄,有太多的大爱德行值得我们去发现、挖掘和宣传。这些年涌现出的许许多多平民英雄的先进事迹告诉我们:普通的群众、平凡的生活,蕴含着很多闪光故事,只要深入挖掘、及时推出,就能感动人、教育人,所以我们在思想上要重视这项工作,注意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要注意处理好突发式典型与普通型典型的关系。一个鲜活的道德榜样有两种存在方式,一种是突发式的,如吴菊萍、吴斌这种,他们在关键时刻突然迸发出的道德力量,成就了他们光辉的道德形象;另一种是日积月累式的,如钟杏菊、郭文标这种,他们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坚持做善事,看似平凡,实则不易。对于这两种不同类型的道德典型,我们都应注重挖掘宣传,培育鼓励。二是要注意处理好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的关系。实践告诉我们,平民道德典型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最直接、最可持续的力量,一个时期出了一个重大典型,固然需要我们集中力量强势宣传,但突发事件毕竟是少数,这就要求我们在平常一定要眼光向下,多关注对身边好人、普通典型的挖掘、培育和宣传,它们的典型事迹,远比一般讲道理更具说服力、号召力。三是要注意处理好新闻宣传与其它宣传的关系。我们平常说的宣传,通常是指利用报纸、杂志、书籍以新闻报道、访谈、评论等形式进行的传统宣传方式。但随着社会发展,互联网、手机等新兴传播媒体日益成为重要的思想文化阵地,电影、戏曲、音乐、舞蹈、美术、摄影等各类文艺作品日益成为传播文明的重要途径,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通过各种文艺作品创作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各个方面、各种手段、各种形式的宣传形成合力,从而增强宣传效果。
        2
.方法上要更贴近群众。要深入实际,尊重实践,尊重群众意见,肯定那些长期在思想和言行上模范地遵循社会主义道德准则、反映时代精神,得到群众广泛认同和赞扬的个人和群体所具有的典型意义,防止把典型当作虚幻标准去否认现实中真实存在的先进典型。一是要准确定位,注意把握好度。对典型的宣传要突出特点,对事迹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的提炼要科学,评价要恰如其分,坚持标准、实事求是,掌握尺度、把好分寸。吴菊萍、吴斌等先进典型之所以被广大群众传颂,关键在于人物平实,故事平凡,语言朴实,情节真实,而不是刻意煽情、过分拔高。二是要选准典型,注意多样性。要注意选择不同方面、不同类型的典型,使所推出的先进典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得到群众公认;使各方面各类群体和个人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三是要控制总量,处理好多与精的关系。一方面,我们要善于发掘宣传典型,充分展示主流价值、弘扬正气,另一方面,典型的先进性又要求必须确保典型质量,做到精而不滥。
        3
.生活上要多关爱典型。各类道德典型是群众在实践中涌现出来的,但这不等于是自发产生的,离不开产生道德典型的土壤——各级领导和组织的指导和培养。一要为道德典型提供学习提高的机会,安排他们适当参加各种有影响的社会活动,给他们适当压工作担子。二要定期研究和解决道德典型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他们正确对待荣誉,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更好地向群众学习,在实践中不断地完善和提高,经受考验,做出新成绩。三要坚持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感动人物回访活动,了解模范工作、生活和心理情况,根据《纲要》的要求,逐步建立完善道德模范评选的表彰激励和帮扶机制,从生活上、工作上关爱道德模范。今年下半年,根据省委部署,省文明办正牵头组织力量研究制定《浙江省道德模范评选管理办法》,进一步为道德模范确定和落实在政治、工作、生活上的待遇,在全社会倡导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下一步,各地也应根据省里出台的《办法》,研究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为道德模范争取权益,营造全社会崇善向德的良好氛围。
       
(二)探索完善机制,凭监督干预推进公民道德建设
       
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引入道德建设监督干预机制,虽然写入了《纲要》和省文明委年度工作要点,但还是个新生事物,今天我们提出来,希望大家在工作实践中关注并研究这个问题。什么是道德干预?简单地说,就是道德建设要干预社会生活,引领社会风尚。举个例子:前不久,首都文明办对今年北京车展上车模衣着过于暴露的现象及时进行了书面劝止,这就是一个成功的道德监督干预的案例。再如,领导对道德模范的相关报道进行批示,要求对其先进事迹推广学习或对其实际困难给予帮助解决,这其实也是一种道德监督干预。随着人们认知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越来越需要以道德的标准来衡量日常生活中一些事件的道德伦理内涵,越来越迫切地要求通过道德的评判来捍卫公共利益、维护公共秩序、推动社会发展。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社会事件引发了人们对道德的思考和诉求,如南京彭宇案引发了老人跌倒要不要扶的热议;广东佛山的小悦悦事件,使18位见死不救的路人遭到了网民的口诛笔伐……这些层出不穷的社会事件,本身就蕴含着公众的伦理诉求和道德评判,政府对这些事件最终处理和评价的结果,对一座城市乃至一个国家社会道德风尚的培育和主流价值导向的确立具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一些可能影响公众道德认知和道德评价的重大社会事件、突发事件、公共事务在进一步转化成道德事件时,政府对其进行及时、适度的道德干预,不仅是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的基本手段,也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途径。目前,社会各界包括道德建设职能部门对道德建设监督干预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呼吁也越来越强烈,但在如何认识道德干预与道德建设的关系,如何对老百姓关注的道德事件进行道德干预等问题的研究还明显不够,必须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深入的研究探讨。这里我起个头,主要谈两点看法:
        1
.要尽快建立对道德事件进行监督干预的规范指标体系。对道德事件进行道德监督和干预,实际上是运用道德评价标准对事件的发生、发展、结果进行鉴定、分析和评判的过程。要实施道德监督和干预,首先要建立起一个规范化的评价指标体系,这是一项建设性的工作,目的是为了使道德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后果最大程度地规避道德风险,并对有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作出评价。可以说,建立规范化的指标体系,是进行道德监督和干预的起点和依据。我们可以借鉴当前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的有效做法,研究制定一个对道德事件进行监督干预的指标体系或制度办法,既为监督干预工作提供基本依据,也为指导各部门有效开展道德建设提供必要遵循。在干预内容上,应当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全面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所蕴含的各项评价标准,综合反映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的要求。在评估方法上,坚持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坚持群众评价、社会评价与权威部门评价相结合,也可以精心选择并组建道德观察员、道德评论员等队伍,使干预更具实证性、明确性、科学性。在干预形式上,分正向干预和负向干预。正向干预,即对好人好事进行褒扬和奖励;负向干预,即对违反或践踏道德的事件进行阻止和鞭挞,两种方式可以结合进行。在干预程序上,对道德事件进行监督和干预的程序主要应包括提议、组织、处理、反馈、监督和效果评价等基本程序。
        2
.要积极稳妥地对道德事件开展必要的道德监督和干预。结合我省公民道德建设现状,顺应人民群众参与道德建设的呼声,可以有重点、分层次地推进道德建设监督干预机制建设。一是把道德建设监督干预机制首先纳入对政府出台的重大公共政策中,对其进行道德影响和风险评估。因为政府出台的重大公共政策具有鲜明的公共性,它是政府部门坚持正确的义利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遵循社会公序良俗的重要体现,对群众生活有直接密切而深远的影响。对政府出台的重大公共政策首先进行道德监督和干预,有利于在全社会巩固和倡导主流价值导向,有利于推动社会创新管理,提高公共政策的伦理质量,弘扬积极建康的道德风尚。二是把道德建设监督干预机制尽快深入到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出行等重要领域,因为这些领域人们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蕴含着较高的道德风险,需要尽快纳入道德监督干预范畴。三是把道德建设监督干预机制逐步渗透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改善和提高生活水平、提升文明生活指数的重要手段。可以借鉴一些地方和部门实行政务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等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进一步畅通公民个人、非政府组织、大众传媒共同参与道德监督和干预的渠道,最大限度地提高道德建设监督和干预的科学化水平。
       
(三)廓清职能权限,靠德法并举推进公民道德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是公民道德建设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道德对人们行为的规范,是通过舆论的强大力量去促使、推动人们遵守的,文明办作为主管公民道德建设的部门,也只能是倡导、规劝人们要遵守道德规范,积极鼓励大家长好心、做好事、当好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而法律则不同,当一个人的不道德行为发展成犯罪时,仅仅用道德的力量去影响和约束他,显然是不够的,这时更需要在法制轨道上解决问题。因此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巩固公民道德建设成果,要坚持德法并举,一方面要靠宣传教育实践,另一方面也要靠法制建设,依靠法律保障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否则,道德失范乃至道德滑坡现象难以根本扭转,公民道德建设也只能流于形式。靠德法并举推进公民道德建设,还要注意一个问题,那就是廓清职能权限,分清道德与法律的边界。
       
今年,中央文明办部署的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界定在与人民群众生活关联度高、社会关心关注度高的食品行业、窗口行业和公共场所三个领域开展治理和教育活动,就是适度介入、德法并举的具体体现。对于中央的部署,我们可以看出,教育治理是分开的,教育属于道德范畴,应该由文明办来牵头;治理属于法律范畴,应该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来承担。
关于道德和法律的关系,有一种说法是相对比较形象和客观的,道德是最高的法律,法律是最低的道德。但这一说法绝对不能狭隘地理解为道德就是法律、法律就是道德,两者可以混为一谈,恰恰相反,它们的边界应该更清晰,属于法律管的就应该由法律来管,属于道德的管的就应该由道德来管。认识到这一点,对文明办做好公民道德建设非常重要。
        1.
要积极学会对事件性质进行分门别类。任何一起事件的发生,可以有几种归类:一种是纯法律的事件,比如杀人越货,这肯定是纯法律事件,由法律来裁决和评判;一种是纯道德的事件,如随地吐痰、上街穿睡衣、排队夹塞儿等这类事情,它没触犯法律,只是违反了道德,应由道德来约束;还有一种是法律与道德交织在一起的事件,如地沟油三聚氰胺牛奶毒胶囊等事件,它们既违反了道德,又触犯了法律,既需要法律对其作出判罚,又需要从道德的角度加以谴责,现在很多事件的出现是属于这类。
        2.
要廓清职能权限,切实承担起应负的职责。借用一句老话,先知己所不能,而后知己所能。在靠德法并举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的过程中,文明办要做到立足本职,做好份内之事,在职能权限范围内尽职尽守,做到守土有责。对那些真正需要我们去管的事,尤其是那些没部门管、但确实需要管的违背道德的事件,文明办作为主管道德建设的部门,就应该有这个责任、有这个意识,把这些事情管起来、管得好,这对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有重要意义。
        3.
对不同性质的事件要不同程度地介入。文明办是主管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的部门,我们必须清醒地把握一个原则,对于前面讲的三类不同性质的事件,其中有两类,即纯道德事件和道德与法律交织在一起的事件是在我们的职责范围内的,需要我们发挥职能,通过道德建设监督干预机制,不同程度的介入。所谓不同程度地介入,具体来说,就是对单纯的法律事件,我们就完全不介入,交给公安、法院、检察院去处理,走正常的司法途径去解决,对当事人或单位依法作出处理。对单纯的道德事件尤其是那些敢于挑战公众心中道德底线的事件,如广东佛山小悦悦事件引发的见死不救、南京彭宇案引发的老人倒地无人敢扶等,我们就要深度介入,充分发挥道德建设监督干预机制干预社会生活、引领社会风尚的独特作用。对道德与法律交织在一起的事件(如地沟油三聚氰胺牛奶毒胶囊等事件),我们就要视情适度介入,主动配合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监督等有关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采取舆论谴责、权威发布等多种形式,对涉事企业或单位形成并保持舆论高压态势,迫使这些企业或单位牢固树立产品就是人品的理念,真正自觉做到负责任地做产品
       
(四)协调社会力量,用倡导公益推进公民道德建设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不是任何一个部门或个人可以独立完成的事,它迫切需要充分发挥各方面优势,调动一切可以聚集的资源和力量共同实施,依靠全党全社会齐抓共管、全民参与合力推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也离不开政府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还离不开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密切配合,更离不开公众的积极参与。
        1.
要正确评价社会组织在道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除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配合、公众参与外,公民道德建设还有一支重要的参与力量——社会组织。各社会组织是游离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是介于政府、企业和个体之间的民间组织。它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非营利性、志愿性、公益性和自治性的特征。随着社会发展进步,社会组织的发展活跃程度成为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如何发挥和利用好民间组织的力量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我省有些地方已有所认识、并开始启动,如杭州、温州等地的公民道德建设领域都有社会组织的参与,但很多地方甚至还没有起步,总体情况来看仍处于启蒙阶段,没有形成规模、形成声势。
       
这里,要特别提一下湖州德清县的道德民间设奖做法,这一做法给我们展示了依靠社会力量推动公民道德建设的强大生命力和推动力。(德清的道德民间设奖起源于上个世纪90年代,二十多年来,德清一批热心公益事业的老百姓通过设立民间奖项,奖励尊老爱幼、拥军爱国、重视科技、热爱环保等品行优良的基层道德模范,在群众中挖掘、培育和树立各类先进典型约5000人次,这种百姓设奖奖百姓近乎草根的做法,有效地推进了当地社会新风尚的形成。德清的民间设奖、奖励模范的现象,实现了道德建设的主体创新,从传统的政府部门变成了民间组织,极大地激发了受众的主体性,符合道德建设的内生规律。同时,促进了道德建设的机制创新,从传统的自上而下的直线式变成了平等公众之间的平行式,引导和利用了民间力量进行道德评估和道德褒奖,实现了政府与社会的协同治理,极大促进了当地精神文明建设和道德建设繁荣发展。)德清的做法启示我们: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不仅是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的要求,也是巩固和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的要求和路径。
        2.
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道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在公民道德建设中,要注重并发挥好民间力量,在组织动员上,要善于借力发挥;在资源依托上,要善于借水行船;在阵地建设上,要善于借台唱戏;在组织管理上,要善于借风扬帆。不同的社会组织可以把相应阶层和对应方面的人民群众有效组织起来,同时社会组织具有非营利性和志愿性、公益性特征,它的价值取向更真实地外化为诚信、友爱、和谐、互助的社会精神,恰如其分、潜移默化地教育和引导了组织成员,形成公众对公民道德建设广泛的认知度和推崇度。(如杭州图书馆、温州图书馆注重人文关怀,为读者提供人性化服务,让人们在阅读中增进道德认知,提升道德境界。宁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作用推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发动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物业公司联合组建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让人们在参与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增加道德体验。温州保利大剧院的合唱团、免费交响乐欣赏等,市民报名非常踊跃,一方面提升了市民的音乐欣赏和鉴别能力,用实际行动改变着外界对温州人重商抑文的传统印象;另一方面也润物无声地提升着市民的道德鉴别力,使人内心更趋向于求真、向善、尚美。)
我们可以乐观地预期,随着我们对社会组织在公民道德建设中正面作用的肯定和调动,公民道德建设将逐步淡化行政推动色彩,各类社会组织尤其是一些非政府组织(NGONon-Government Orgnization)自觉地参与到公民道德建设中来,将使公民道德建设获得更为雄厚的群众基础,得到全社会的认可和自觉参与,更好地引导民间向善的力量。
       
(五)增强道德自觉,借自律约束推进公民道德建设
       
去年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上,我省从实际出发, 提出了文化强省建设目标。其中,首先和关键的问题是要求培养高度的文化自觉。道德建设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培养高度的道德自觉,成为推进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实施文化强省战略的基本要素。道德自觉实际上是说起来简单、做起来不易的状态,拆字释义,其实就是要求一个人在道德上的自我觉悟。从当前道德建设还存在的诸多问题来看,提倡道德自觉是一个非常值得提出、树立和坚持的概念。只有当个体把外在的道德规范、道德要求转化为自己的行为原则并坚信其正确性、正义性的道德认知,形成道德自觉后,内心才会产生坚定不移的自觉履行道德义务的责任感。培育道德自觉,首先要从作为道德建设主管部门的文明办做起。文明办系统工作人员要培养道德自觉,应从以下几点来增强认识:
        1.
文明办系统工作人员要作以德修身的表率。社会道德风尚的提高,是通过每一个社会成员道德水平的提高而实现的,每一个人都是道德实践的主体,只有倡导人人都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人人都培育高度的道德自觉性,整个社会的道德面貌才焕然一新,但在此基础上也应有所侧重。这里,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我们文明办系统的同志是专门做道德建设的,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培育高度的道德自觉更是对我们自身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做人做事应该始终坚持的态度。俗话说打铁先要自身硬,没有自身对一些消极腐败、假恶丑现象的严防死守,没有自身对道德修养的高标准严要求,如何来引导和教育群众?因此,培育社会道德自觉,首先从我们文明办系统的同志们做起,从在座的每一位各级文明办负责同志做起,这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基础,应当持之以恒地积极对待。积极把自身对道德的需要作为个体对道德的内在要求、心理意愿或心理倾向来理解,勇于承担对自己、对家庭、对集体、对社会的道德责任,带头参与道德实践活动。时时处处从严要求自己,努力争做道德自觉的表率,带头加强道德修养,履行职业规范,践行社会公德,增强政治信用,积极发挥道德自我修养和道德自觉遵守的表率作用,并将这种道德力量转化为开展工作的强大动力,以自身的清澈明静,为全省公民道德建设注入勃勃生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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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办系统工作人员要作以德立业的表率。我国传统文化讲究以德立业,就是要求消化和吸收厚于德、守于信、敏于行的道德观念,用道德标准作为自己做事实践的行动标准,在此基础上谋求发展和进步。我希望文明办系统的每一位同志都能在以德修身的基础上,逐步将这种道德自觉转化为推进我们事业发展进步的道德精神,把这种精神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渗透到理论研究、工作规划、载体设计、媒体宣传、考核评比等各个环节,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合我省公民道德建设发展的新道路。在理论研究上,要将道德建设的现状、问题研究透,形成全面科学的理论成果指导工作实践,切忌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在工作规划上,要将道德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在一个时期作出统筹部署安排,做到遵循规律、循序渐进;在载体设计上,要将眼光朝下,在基层中发现培育新载体、新典型,将真正能推进社会道德建设的载体在推广好、运用好;在媒体宣传上,要通过宣传报道,使正确的道德观念和高尚的道德行为成为舆论的主导,真正为群众解疑释惑,为社会弘扬正气;在考核评比中,要将道德的指标转化为要求,把公民道德建设的要求作为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加以关注、考量,真正将文明办工作重心转移到公民道德建设上来,转移到提高人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中来。另外,在工作中体现道德自觉,在工作认识上还要处理好作为地位的关系。就目前我省文明办系统的实际来看,部分基层文明办把精力过多地投入到了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三大创建活动中去,一旦没有了创建任务,工作就有些无所适从,搞不清努力方向。这就要求我们要紧密结合文明办职能权限,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精神富有奋斗目标,认清形势,加强探索,自我加压,主动出击,设计一些有益于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的具体载体,并下大力气去推动,用实实在在的作为也就是工作成效,来赢得群众的认可和相应的地位
       
同志们,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崭新目标,为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今年,省委密集出台了《浙江省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和《浙江省公民道德养成计划》,并确定和公布了以务实、守信、崇学、向善为内涵的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为我们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指明了方向。全省文明办系统的每一位同志,要切实承担起历史赋予我们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的工作任务,倍加珍惜这一历史机遇,倍加扎实锤炼工作队伍,倍加努力开拓崭新局面,为稳步实现精神富有,为我省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和有力道德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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