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513”创新人才团队建设工程方案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2014-07-09
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
“513”创新人才团队建设工程方案
为深入贯彻我队人才发展战略,充分调动广大技术、管理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依据《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中长期发展战略及“十二五”规划》,结合我队现阶段人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才需求为驱动,以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着力建设“513”创新人才团队,为我队顺利实现转型升级,提升经济实力,打造“温州地质”品牌提供人才保障。
二、目标和人才层次
(一)目标
通过实施“513”创新人才团队工程,使我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通过着力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的领军人才5名,德才兼备的技术、管理骨干10名,优秀技术、管理人才30名,为我队建设创新型、科技型、综合型地勘队伍提供人才保障。
(二)人才层次
“513”创新人才工程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人才5名,要求是复合型领军人才,能紧跟市场趋势和科技前沿,能带领和组织技术团队争取并完成国家级、省级重要项目的。
第二层次人才10名,要求是矿产地质、水工环地质、岩土工程、测绘工程、试验测试、施工、经营、财务、管理等领域的技术、管理骨干,能作为项目负责或技术负责组织和带领技术团队完成省、市级重要项目。
第三层次人才30名(不含中层干部),要求在矿产地质、水工环地质、岩土工程、测绘工程、试验测试、施工、经营、财务、管理等领域能力较强的优秀人才,能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各级项目。
三、入选条件
我队(包括队属分支机构和队属法人机构)在岗人员。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十一队,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开拓创新精神,身体健康,并向一线技术人员倾斜。
(一)第一层次人才入选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能紧跟市场趋势和科技前沿,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和学术造诣;
3.作为技术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作为项目负责,承担过或正在承担国家级、省(部)级重要项目或课题;
(2)作为主要作者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
(3)主持的项目获得过省级以上优秀成果奖项。
4.作为经营、管理人员,有显著的创收实绩并获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须取得以下成绩(之一):
(1)所在单位人均利管费达到15万元以上;
(2)作为主要贡献者,承接单体经费在500万元以上的岩土工程勘察项目;
(3)作为主要贡献者,承接单体经费在1亿元以上的施工项目;
(4)作为主要管理者,主持管理体系和机制的改革,使本单位管理效率明显提升、成本明显降低、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5.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二)第二层次人才入选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或业绩优异的中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2.作为技术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作为项目负责或技术负责人,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省(部)级、市(厅、局)级重要项目或课题;
(2)作为主要作者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
(3)主持或参与的项目获得过市级以上优秀成果奖项。
3.作为经营、管理人员,须取得以下成绩(之一):
(1)所在单位人均利管费达到10万元以上;
(2)作为主要贡献者,承接单体经费在300万元以上的岩土工程勘察项目;
(3)作为主要贡献者,承接单体经费在5000万元以上的施工项目。
(4)作为主要管理者,参与管理体系和机制的改革,使本单位管理效率明显提升、成本明显降低、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4.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第三层次人才入选条件
1、专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业绩优异的初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向年轻技术和管理人员倾斜;
2、作为主要参与者,承担过或正在承担各类项目或课题。
3、取得以下成绩(之一)者优先选拔:
(1)作为主要作者在专业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
(2)主持或参与的项目获得过各级优秀成果奖项;
(3)获得所从事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
4、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四、职责要求
(一)争取、组织和实施各类项目
第一层次人才,在聘任期内应积极争取并承担至少一个国家级、省级重要项目或课题;第二层次人才,应积极争取各级各类项目和课题,在聘任期内应作为项目负责或技术负责人至少承担一个省级、市(局)级项目或课题;第三层次人才,在聘任期内应作为主要参与人员承担一个以上项目或课题。
从事经营、管理的第一、二层次人才,应积极开拓市场,在聘任期内应争取以下经营成果:所在单位产值增幅达20%以上或人均利管费增幅达10%以上。
(二)开展专题调研
人才团队成员应针对所从事专业领域的发展趋势,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等方面开展专题调研,在聘任期内每人每年向大队提交一份专题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应具有一定前瞻性和原创性,为我队各专业领域拓展、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提供决策建议。
(三)发表专业论文
人才团队成员应积极在生产、管理实践中开展各种形式的创新,并将创新成果形成论文发表。聘任期内,第一层次人才每年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在国家级专业刊物发表论文一到两篇;第二层次人才每年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一到两篇;第三层次人才每年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专业论文一篇以上。
(四)提交业务总结
人才团队成员在聘任期内每年12月份提交一份业务总结(1500字以上),对全年的技术、管理、经营等工作进展和成果进行回顾总结,并制订下一年工作计划。
(五)进行“传帮带”
第一层次人才主要负责指导和培养1—2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管理骨干;第二层次人才主要负责指导和培养3—4名年轻技术、管理人员。
(六)开展内部教学
第一、第二层次人才应针对各自专业领域,开展队内教学授课活动,聘任期内每人不少于一次。
五、待遇
(一)发放津贴
聘任期内由大队按月发放,第一层次人才为1000元/月,第二层次人才为750元/月,第三层次人才为500元/月。
(二)配置笔记本电脑
聘任期内为人才团队成员配备笔记本电脑(大队机关人员由大队配置,各院级单位人员由各院配置),归大队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各单位或部门已配置笔记本电脑的成员不重复配置。
(三)继续教育
优先安排人才团队成员参加专业培训等继续教育,聘任期内不少于两次。鼓励人才团队成员参加学历教育。具体按《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执行。
(四)选拔和聘用
人才团队成员在干部选拔、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等方面优先考虑。
六、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由符合选拔条件的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附表2),递交所在单位(或科室)。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或科室)由行政班子、党支部、分工会、团支部联合召开会议讨论并确定推荐人选,报大队劳动人事科,同时提供表中所列各类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大队劳动人事科和总工程师办公室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人才团队备选名单。
(四)确定人选
“513”人才团队领导小组组织大队专家委员会对人才团队申请人进行评审,从职业操守、工作业绩、学术水平、组织能力等方面对申请人进行甄选,确定各层次人才团队成员。
(五)正式聘任
各层次人才团队成员确定后,报大队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审批,由大队发放聘任书,并签订目标责任书。
七、考核办法
“513”人才工程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届满考核。
年度考核。每年7月至次年6月为一个考核年度,由大队专家委员会对“513”人才团队成员履行职责和承担任务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主要考察其调研成果、工作进展、“传帮带”效果及学术论文发表等情况,对进展不力的提出诫勉,优胜劣汰。
届满考核。“513”人才团队成员在三年聘任期届满后,每人提交一份总结报告,大队专家委员会根据相应职责要求对“513”人才团队成员进行届满考核。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届满考核为优秀者,可优先申报上一层次人才团队。
八、管理办法
(一)建立“513”人才团队领导小组,负责人才团队建设、管理和考核。
(二)各层次人才聘期均为三年,优胜劣汰,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补充选拔一次。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513”人才团队成员资格及相应待遇(包括停发津贴、取消教育、选拔等方面优先权、收回笔记本电脑等):
1.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停发下一年度津贴);
2.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所主持或参与的生产项目或科研课题未通过专家组审查或验收,或出现质量事故、严重质量问题者;
3.未履行相应职责要求者;
4.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者。
(四)被取消“513”人才团队成员资格的人员,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五)“513”人才团队成员在任期内所获优秀成果奖励,按大队相关奖励办法执行。
九、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总工程师办公室和劳动人事科负责解释。
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
201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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